教务处
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,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,促进教学质量提高,确保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。
一、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结合学院发展规划,拟订学院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,制定、修改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研究和提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及调整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。
二、全面负责组织和安排学院教学、教研、教务工作。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,制定教学日历、课程表,协调课程安排,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;研究和总结教学方面的问题和经验,加强教风,促进教学改革;指导各学科深入开展教学领域的改革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三、负责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和管理,审查授课计划和生产实习计划,督促、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;对各科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控、检查和评估,做好教学总结和考试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,做好教学文档的收集、汇总、整理、分类、归档和登记工作,负责学院教学迎评工作。
四、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,审核教学人员的有关津贴。
五、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掌握教与学第一线情况和信息。
六、负责全院考务工作。组织安排命题、考试、评卷、试卷分析及核登分数,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和违纪学生;总结考试情况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;主办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和毕业成绩审查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院教学设施设备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,合理安排教学资源,使其有效地为教学服务;加强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培训,协助管理全院实验室,指导各系(部)、教研室搞好实验室软硬件建设。
八、负责统筹、安排、管理和指导学院学生生产实习工作和教学见习,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。
九、协助校本部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全院教材、讲义及各种教学资料的征订。
十、协调学院各教学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间关系,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十一、组织本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提高本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,提高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。
十二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教务处负责人:舒期梁
教务处教学办负责人:陈欣
教务处教务办负责人:胡文俊
教务处办公室电话:0798--8465098